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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科普】有了梅 不倒霉——怎样消除梅毒母婴传播

来源: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3-04-11 【打印】 浏览次数:101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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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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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染病。

孕妇感染梅毒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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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可经胎盘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儿,甚至是母婴传播发生胎传梅毒及先天性梅毒儿,引起宝宝的致畸、致残甚至死亡。

梅毒感染孕产妇可以生健康的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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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梅毒感染孕妇应尽早到医院接受检测和规范治疗,并在治疗后定期复查。婴儿出生后及时接受规范的预防性治疗,梅毒母婴传播是完全可以被阻断的。孕期已接受过规范治疗的宝妈还可以实现母乳喂养的美好愿望。

如何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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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早筛查确诊

 所有孕妇均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最好在妊娠前3个月内)行梅毒筛查,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如确诊感染,立即进行梅毒母婴传播干预,降低梅毒感染对母胎的不良影响。在梅毒高发地区或高危孕妇,妊娠晚期和临产前再次筛查。

二、孕期规范干预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原则为及早、足量、规范治疗,首选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有双重目的,一是治疗孕妇梅毒,二是预防或减少婴儿患先天性梅毒。在孕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在孕中、孕晚期治疗可能使受感染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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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需注意以下情况:

      1.只有使用青霉素治疗,按照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在分娩前一个月完成,才是规范治疗。

      2.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治疗。

      3.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一周,或采用其他药物治疗期间,遗漏治疗一日或超过一日,均应重新开始计算疗程并继续治疗。

      4.治疗结束后,每月进行一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实验定量检测,若3-6个月内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实验滴度未下降4倍,或上升4倍,或检测结果由阴转阳,应当立即再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

      5.用红霉素治疗的孕妇,在分娩后应使用多西环素复治,治疗期间暂停母乳喂养,新生儿应按胎传梅毒给予治疗。

      6.梅毒孕妇的配偶或性伴侣也需要到医院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确定是否已感染梅毒。

三、新生儿干预

      梅毒感染孕妇在分娩前须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用于判定新生儿的感染状态。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需进行预防性治疗。如果确诊先天梅毒尽快接受规范治疗,并定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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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孙自琴    审核: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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