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智能密集柜项目采购公告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智能密集柜采购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获取采购需求文件,并于2026-5-28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FYCWZC-2026-001
2、项目名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智能密集柜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9.8万
4、采购需求:智能密集柜一套含安装服务,功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请潜在供应商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单不限于办公场所、维修设备、技术工程师能力等。
三、公告期限
时间:2026年5月19至2026年5月22日 早上09:00-12:00下午14:30-17:00止(节假日休息)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西段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
方式:注:发售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办理报名事宜;或将单位介绍信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24043160@qq.com(需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电话联系财务科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冯老师,电话:18710680418),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发放或邮件发送。
售价: 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时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西段(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4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联系电话:18710680418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19日